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通[2011]34号文件精神,2011年下半年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理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更加快捷准确地完成各项毕业手续的申办工作,请各助学点认真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毕业资格的审核条件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及计划调整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对于课程免考、本科直报必须提供完整的审核表格及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二、申报毕业的考生基本信息须由考生本人到报考站点现场核对确认。考生认真核对所采集的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图像信息等),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修改,再次确认。 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回执单》上签字,一份贴在毕业生档案袋上,另一份考生本人留存。 对于考生在籍期间出现姓名或身份证号更改的情况,必须提供相关户籍证明。
三、关于转籍考生毕业条件的审核。凡考籍转入我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本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转籍考生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籍手续,具备相关的转籍证明,其专业考试科目参照我省相同的专业课程执行,即在外省已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省相同专业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对于系统中已有的转籍成绩各级自考机构在考生毕业审核时必须在系统中成功完成多考籍号合并的操作。
四、已经审发的毕业证书,如发现照片、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的,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负责收集汇总,分别于今年9月1日前(6月毕业证办理)和明年3月1日前(12月毕业证办理),统一到我院办理更正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凡参加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已经申办毕业手续者,不得申请变更姓名。
五、各助学站点务必先与我院财务室核对前期应缴费用人数及金额,凭财务签字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六、毕业材料上报时间:
毕业生预审名单及材料请于12月12日前交至本部杨老师处,网上申办同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更多长沙理工大学自考信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加 易老师 微信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