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基本原则
【名词解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其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多选】《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基本原则;二是具体要求。基本原则包括注册会计师履行社会责任,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的胜任能力,遵守审计等职业规范,履行对客户的责任以及对同行的责任等。
【简答】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原则:
(1) 独立、客观、公正
(2)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
(3) 保密
(4) 职业行为
(5) 技术准则
第二节 独立性
【单选】独立性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职业过程中做到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
【单选】可能威胁独立性的情形包括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
【简答】威胁独立性的防范措施:
(1) 职业、法律或规章产生的防范措施;
(2) 鉴证客户内部的防范措施;
(3) 会计师事务所防范措施;
【单选】会计师事务所和鉴证小组应当在鉴证业务期间独立于鉴证客户。业务期间自鉴证小组开始执行鉴证业务之日起,至出具鉴证报告之日止,除非预期鉴证业务再度发生。
第三节【单选】注册会计师不应提供不能胜任的专业服务,除非获得适当的建议和帮助使能够满意地提供这些服务。
【单选】注册会计师有义务对其专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客户的信息予以保密。
【多选】注册会计师在三种情况下可以披露客户的有关信息:第一,获取客户的授权。第二,根据法规要求,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第三,接受同业复核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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